星期二, 6月 13, 2006

攝影記者協會為採訪霍金用閃燈致歉



攝影記者協會發表聲明,就昨日有攝影記者在機場採訪霍金抵港時違規,使用閃光燈致歉。協會表示,在餘下採訪霍金的活動中,會要求同業自律,尊重被訪者。由於霍金輪椅上的電腦需要適應霍金的眨眼速度,以便準確打出英文字,因此記者嚴禁使用閃光燈,以免干擾他的眨眼頻率。

4 Comments:
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呢d所謂攝影記者.............哼....水準低,冇謂提..........失禮香港

7:55 下午  
Blogger Deetsang said...

之前有位人兄留言,
由於沒有署名,
所以給我刪除了!

小弟再說一遍,
各位的署名是否真實,這並不重要,
綽號,花名,無任歡迎,
重要的是, 留名是一種尊重!
這是我的執偏.

9:59 上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記者一定會再用閃光燈,因為採訪大晒!

5:40 下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而家 d Dslr 咁堅, set ISO 1600 or 3200 咪唔洗閃爆人囉!d 狗仔又唔見用閃燈

11:55 上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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